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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台州市陶行知研究会第一届常务理事分工及主要职责

发布时间: 2017-11-08    浏览量:

台州市陶行知研究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,由王少非会长全面主持工作,赵凌云常务副会长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。下设五个工作组:

一、组织发展工作组(5人):

组长:王少非     副组长:陈于清

成员:王少非、林楚德、陈于清、金重海、冯根水

主要职责:

1. 商定市陶研会在各县区陶研活动的推进计划;

2. 发展会员工作,以及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;

3. 负责组织机构运行及其制度建设,指导基层组织建设;

4. 负责任期内理事及以上增补人员的推荐和考察工作。

二、实验学校工作组(5人):

组长:林楚德     副组长:夏发青

成员:林楚德、夏发青、陈于清、宋杰、陈凌峰

主要职责:

1. 商定市陶研会实验学校的发展计划;

2. 审核并考察市陶研会实验学校申请单位;

3. 验收、评定市陶研会实验学校;

4. 培育和组织会员单位申报省陶会或中陶会实验学校;

5.协助省陶会和中陶会对所申请实验学校的考察、验收工作。

三、理论科研工作组(6人):

组长:赵凌云

成员:赵凌云、陈建华、谷建方、单方保、张志伟、陈文东

主要职责:

1.商定市陶研会开展陶行知研究计划;

2.组织并评定两年一次的市级陶研课题申报;

3.组织两年一次的市级陶行知研究征文评比;

4.组织四年一次的市级陶行知研究成果评比。

四、教育培训工作组(5人):

组长:夏发青

成员:夏发青、章正形、陈伟凯、孔晟

主要职责:

1.掌握省内外学陶践陶新动态,确定台州学陶工作方向;

2.商定市陶研培训和学习计划;

3.定期组织开展会员分层分类陶研学习培训活动;

4.组织推荐会员参加中陶会、省陶会等组织的各类陶研活动。

五、学会事务管理组(5人):

组长:陈于清

成员:王少非、赵凌云、陈于清、宋杰、陈凌峰

主要职责:

1. 协助以上各组计划与制度的成文工作;

2. 负责陶研活动的宣传工作;

3. 负责会费的收缴和管理;

4. 负责学会的年会和常务理事会议的召开;

5. 处理学会内部日常工作。

说明:

1.除了上述分工职责之外,每位常务理事都要在所在地主持开展学陶践陶工作。

2.未尽事宜由常务理事会议商议决定。

台州市陶行知研究会

2017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