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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学院(体育学院)获得“省群体工作成绩突出单位”荣誉

发布时间: 2018-10-08    浏览量:
 

    近日,从省体育局传来喜讯,教师教育学院(体育学院)被评为“2014-2017年度浙江省群众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”。

我校的群众体育工作在学校党政和校体委领导下,认真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及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在开展校园群体活动、促进全民健身锻炼等方面工作扎实,成果突出,有较强的影响力。

学院大力推进公体教学改革和群体活动,已形成融教学、训练、社团、竞赛于一体的多元的教学和评价体系。校体委主办、各单项协会协办的全校性或分校区学生球类联赛或单项比赛、二级学院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内容丰富、形式灵活、参与面广,全校性群体活动风生水起,促进了校园文化建设。“阳光体育智能化管理系统”已开发体质测试、体育课程、阳光长跑、体育俱乐部四大模块全智能管理,均通过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,这一系统在全省高校中模块最多、功能最全,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。

2014-2017年,学校10多支运动队在全国和省级各项比赛中共获金牌130枚、银牌114枚、铜牌91枚,成绩斐然。学院注重校地合作,造福一方,先后与国际田联地区发展中心、浙江鸵鸟足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、台州市体育局和各地中小学合作,建立多个校地校企合作基地。充分发挥高校在地方政府决策中的“智力源”作用,为台州市和路桥区体育局编制《“十三五”体育事业发展规划》。热心参与台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,提供人才资源和技术平台。为台州市残联提供运动康复和训练服务。热心为国家、省市(县)各级各类比赛提供裁判服务和体育舞蹈、舞龙舞狮、健美操、武术等表演,在省市内外赢得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省大学生体育协会负责人高度评价“台州学院是全省地方性高校体育工作的一面旗帜”!

本次获奖既是对教师教育学院(体育学院)以往工作的肯定和褒奖,更将对今后我校群体工作起到很好的鞭策和促进作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作者:李新